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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要闻 | 舟山市全面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30

为贯彻落实省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近日,舟山市出台《关于印发舟山市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试行)的通知》,为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书同达”制度,是指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违法企业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制度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服务机制,以法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事后处罚向全程防控转变。“三书同达”制度破解“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传统执法监管理念,积极推动执法理念向服务型转变,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融入行政处罚,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教育规范作用,指引企业做好违法整改“后半篇文章”,让企业充分享受“服务型执法”红利。

强化事后处罚与精准教育结合。“三书同达”制度要求执法部门落实“谁主管谁执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剖析企业问题根源,引导企业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降低企业再次违法概率,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批企业、提升一个产业”,提升个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事后处罚向信用修复延伸。“三书同达”制度要求执法部门作出涉企行政处罚后,以《信用修复告知书》形式,主动告知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渠道、失信行为类型、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以“主动告知+协助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