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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鼓励哪些信用服务业,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发布时间:2023.07.2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共有条目1002 条,其中鼓励类348条、限制类 231条、淘汰类423条。与19年版本相比,总条目减少476条,鼓励类减少473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

《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具体如下: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信用评级服务、信用保险、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等都名列其中。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有关“信用”产业


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条目中的信用评级服务以及商业保险条目中的信用保险,都归属于金融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则归属于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

变化与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版本是2019年本,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了目录。此后,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和修正。经过对十来年目录内容的梳理,我们可以从中一窥《目录》中对信用行业的变化与调整。

变化与调整
自2011年本开始,金融服务业中的信用保险一直延续至今;

2023年本中,商务服务业中的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被调整,金融服务业中新增了信用评级服务;

2023年本中,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条目中新增了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中,鼓励类条目中信用行业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使得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更加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