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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际联席会议看信用重点工作①| 48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容

发布时间:2024.04.26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国家疾控局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申请。这是继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函,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总数更新为46家之后,时隔五年,成员单位增加2家。至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容至48家。


(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源点特此整理了新加入联席会议的两家单位,近几年在社会信用体系领域的相关工作。

水利部

2019年12月,水利部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518号)合并修订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2022年9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取用水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探索推进取水口规范化管理,研究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取用水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6月,水利部召开取用水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推进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取用水领域新型监管机制;


2023年12月,水利部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信用评价内涵和范围、信用评价标准和等级、信用评价程序、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组织实施六个方面共14条;


2024年3月,水利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4年4月,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研究审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国家疾控局

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在北京市海淀区正式挂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机构承担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五大职能;


2024年2月,国家疾控局等9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信用管理和结果应用。各地要积极应用数据分析,推动医疗服务领域信用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中医药等部门要依职责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在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督、执法办案过程中,准确、全面记录医疗服务经营主体信用行为,依法将信用记录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各地政府相关信息平台,涉及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息的,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对医疗服务领域失信行为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是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协调机构,最早成立于2007年。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起初的牵头机构为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改为人民银行。


现在的发改委、央行双牵头格局始于2012年,延续至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

(五)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六)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八)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