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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门槛管理”走向“信用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23

信用,对于个人、企业、社会而言,都十分重要,它是人的“第二身份证”,也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最近,江苏分别出台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两个文件。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两个文件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这两个文件具有重要的顶层设计意义,将大力推进行政管理要从“门槛管理”走向“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从顶层设计上明确“门槛管理”走向“信用管理”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祁彪介绍说,《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出台,既是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在江苏落地,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体现。两个文件的出台,也是适应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阶段的需要,支撑“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需要,更好呼应社会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

“《实施意见》为提升我省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基础桩,《行动计划》确定了近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祁彪介绍说,文件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和新措施,提出了分步实施方案,为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工作遵循和路径指引。“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最大的亮点和核心意义,就是如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以‘管得好’支撑‘放得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注入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动力。”

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分步走”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我省今后三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的阶段目标。

到2020年底,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基本形成,《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全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增量超过5亿条,全省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覆盖更多基层网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取得实效,打造20个以上的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制定出台一批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广一批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2000家以上,认定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家以上,接受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企业8000家以上;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成效显现,第三方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形成。

到2022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更为广泛便捷的互联共享;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出台信用分级分类指导目录,失信行为科学认定,失信等级规范划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诚信江苏建设成效突出。

祁彪介绍说,为配合政策的细化和落实,省发改委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已列入2020年立法正式项目,正在紧锣密鼓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