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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企业要想发展好,环境信用要看牢

发布时间:2021.08.23
        为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民政部从今年4月起陆续向社会公布地方民政部门近年来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目前,已公布7批↓↓

环境信用对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

企业若不重视环保管理工作

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的

终将被社会信用体系限制

影响自身长远发展

以下几个典型案例

望企业警惕!

     浙江某浴柜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未按规定存放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3次。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据此将其列入2020年度工业企业财政扶持政策一票否决企业名单。

嘉善县杨庙镇某船舶修理部于2020年5月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查出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也未能提供环保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材料,受到罚款27.2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被嘉善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该船舶修理部已腾退,嘉善县人民法院将该修理部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嘉善某橱柜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查出新增2条UV板生产线及1条水性上色线、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最终做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被嘉善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嘉善县人民法院将该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当事人出行受限,主动与嘉善县人民法院对接,要求执行和解。

邬某个体作坊在2019年因项目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叶某个体作坊在2020年因逃避监管排放废水、台州市椒江某眼镜厂在2020年因未按规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违法行为,受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上述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被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


鉴于上述当事人拒不履行又未报告财产,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对其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